机关党委2025年度 “机关管理(服务)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来源:机关党委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机关在促进学校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机关党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机关管理(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奖励2025年度在机关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度全年在岗的非中层机关干部。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的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本年度能够出色完成岗位职责与上级要求,在部门工作中表现优秀,得到普遍好评。

  3.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评选主要依据为参评个人在本年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成果,为学校发展、机关工作所作出的贡献等。

  4.本奖项为机关内部评选,2025年度已经获得校级人事考核“优秀”的机关干部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以部门为单位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参评人数控制在机关全体非中层人数的15%以内。参加参评人数不足3人(含3人)的部门,3年内有1个推荐名额。(可推荐名额见附件)。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为“好”的支部,可推荐1名党支部委员,不占该比例。

  2.评审考察: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评议,产生表彰人选。

  3.公示:审议结果在机关党委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4.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授予2025年度“机关管理(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推荐、初审工作,确保参评质量。

 2.请于2026年1月8日(周四)前将纸质版《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2025年度“机关管理(服务)之星”申报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机关党委,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jgdw@shiep.edu.cn

 




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2025年度“机关管理(服务)之星”

各部门可推荐名额

序号

部门名称

可推荐名额

备注

1

党委办公室

1

 

2

校长办公室

2

 

3

党委组织部

1

 

4

党委宣传部

1

 

5

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

1

 

6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1

 

7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3

 

8

工会(妇工委)

1

 

9

团委

1

 

10

发展规划处

1

 

11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

 

12

科学技术研究院

3

 

13

本科生院

3

 

14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

 

15

创新创业学院

4

 

1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1

 

17

财务处

3

 

18

审计处

1

 

1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1

 

20

后勤保障处

4

 

21

基建处

1

 

22

保卫处(武装部)

2

 

23

图书馆

5

 

24

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

2

 

25

资产经营公司

1

 

26

党委巡察办

0

本年度无推荐名额

27

产教融合学院

0

本年度无推荐名额

28

发展联络处

0

本年度无推荐名额


附件2:

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2025年度“机关管理(服务)之星”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