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各支部学习教育工作提示(2022年3月)

发布时间:2022-03-01来源:机关党委浏览次数:338

各机关党支部:

    按照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部署,落实《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将3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类别

要点

要求

完成时间

负责人

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

1.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具体要求详见党委组织部通知,对照学习要求,所有内容需在开会前集中学习);

2. 学习《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目的、意义、节点和工作流程。(附件1)

必做

3月22日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支部书记

1. 党支部查摆问题(具体要求详见通知),认真填写附件7-1;           

2. 党员查摆问题(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填写附件2。

必做

3月22日前

支部书记

1.党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包括支部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

必做

3月22日前

支部书记

 

上交材料:

1.党员上交:附件2-1(电子版+纸质版)

2.支部书记上交:附件2-2(电子版+纸质版)

3.支部上交:

①附件3-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3-3《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②附件4-1《党支部书记评议表》、附件4-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

③附件5-1《党支部评议表》、5-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

④附件6《工作情况表》(电子版);

⑤附件7-1《党支部问题整改清单》

必做

3月22日前

支委成员

 

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召开至少前2天,将时间、地点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将参加和指导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必做

3月22日前

支部组织委员

党费 收缴

2022年第一季度交纳党费,各位党员需重新计算(上电组工在线-党费计算小程序)。

请各支部收齐党费后,一次性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将收齐的党费交至校党委党费专户(名称:中共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党费户 账号:310501753600090000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杨浦支行);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机关XX支部2022年第一季度党费。

必做

3月21日前

负责此项工作的支部委员(电子版交纳党费名单和转账截图,请同步发送机关党委邮箱)

年度 计划

制定本支部年度计划(电子版)

必做

3月21日前

支部书记

其他

上交2021年《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交至图文中心1021室)

必做

3月31日前

组织委员

上交本月各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

必做

3月5日前

组织委员


请各支部认真学习和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上交材料请发机关党委邮箱jgdw@shiep.edu.cn

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