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机关在促进学校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机关党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奖励2021年度在机关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全年在编在岗的非中层机关干部。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1.本年度能够出色完成岗位职责与上级要求,在部门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普遍好评。
2.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评选主要依据为参评个人在本年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成果,为学校发展、机关工作所作出的贡献等。
3.本奖项为机关内部奖励,本年度已经获得校级人事考核“优秀”的机关干部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以部门为单位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参评人数控制在本部门非中层人数的15%以内(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并按序排列,参加参评人数不足3人(含3人)的部门原则上不得连续评奖。
2.评审考察: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评议,产生表彰人选。
3.公示:审议结果在机关党委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4.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授予机关“年度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推荐、初审工作,确保参评质量。
2.请于2022年1月21日(周五)前将书面版《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度机关“突出贡献奖”评选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机关党委,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jgdw@shiep.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