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党支部:
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和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类别 | 要点 | 要求 | 完成时间 | 负责人 |
学习内容 | 1.主题党日:学习《习近平在上海》采访实录; 2.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 3.组织学习王红旭同志先进事迹; 4.深刻学习领会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 5.学习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持续向“七一勋章”“两优一先”获得者学习,向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杰出时代先锋学习,向身边典型学习。(附件2) 6.开展“节日里的党史教育”,利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庆节和红军长征胜利 85 周年等重要节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 | 必做 | 10月底前 | 支部书记 |
党史学习教育检查 | 10月校党史学习教育督查小组将对机关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支部记录本、“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落实情况。 1.各支部10月8日将支部记录本交机关党委。 2.各支部梳理凝练办实事的经验做法、进展情况、实际成效,于10月10日前提交《机关党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推荐项目完成情况表》至机关党委。(附件3) | 必做 | 10月8日前 | 支部书记 |
党费交纳 | 交纳2021年第四季度党费。请各支部一次性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将收齐的党费交至校党委党费专户(名称:中共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党费户 账号:310501753600090000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杨浦支行);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机关XX支部X季度党费。(电子版交纳党费名单和转账截图,请同步报送) | 必做 | 10月20日前 | 负责此项工作的支部委员 |
其他 | 上交本月各支部组织生活计划表 | 必做 | 10月8日 | 组织委员 |
请各支部认真学习和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上交材料请发机关党委邮箱jgdw@shiep.edu.cn。
附件1: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示23、25
附件2:崇尚先进 见贤思齐——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第一辑)
附件3:机关党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推荐项目完成情况表
上海电力大学机关党委
2021年9月30日